重庆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重庆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 在2022年4月29日之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该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由此推算,职务侵占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不过,自2022年4月29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虽然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生效,但它代表了一种趋势,后续可能会以这样的标准来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司法实践中,重庆地区在处理职务侵占案件时,会依据这些法律规定和数额标准来定罪量刑。 如果你发现身边存在职务侵占的情况,建议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若问题较为严重,可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