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纠纷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遇到了一起民事纠纷,对方一直拖着不解决问题。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又担心时间久了会不会没办法追诉。所以想了解一下,民事纠纷的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过了时效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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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民事纠纷中的“追诉时效”准确的说法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不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之后再去起诉,对方要是以超过诉讼时效来抗辩,你可能就会失去胜诉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例如,张三卖给李四一批货物,李四一直没付款。张三从知道李四不付款的那一天起,三年之内都可以去法院起诉李四要求付款。如果超过三年才去起诉,李四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张三又没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那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张三要求付款的请求。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只要出现了上述情况,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而诉讼时效中止,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所以,在遇到民事纠纷时,一定要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果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超过时效或者时效是否中断、中止,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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