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需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我是做小生意的,不小心进了一批货,后 来发现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我想了解下,如果被发现销售了这些商品,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呢?心里很忐忑,不知道会面临怎样的后果。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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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指的是售卖那些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商品,或者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且容易导致混淆的商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常见适用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停止侵害。一旦被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销售者必须立刻停止销售该商品,不能再继续卖了。这是最直接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目的是防止侵权行为进一步扩大。比如,商家接到商标权人通知后,就应该马上把店里的假冒商品下架。
二是赔偿损失。这是很重要的一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例如,商标权人因为销售者的侵权行为,销售 额下降、品牌声誉受损等,销售者就需要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
三是消除影响。如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对商标权人的品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销售者需要采取适当措施消除这种影响。比如,在媒体上发布声明,澄清事实,恢复商标权人的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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