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人逃债惯用方法有哪些?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钱人逃债的情况时有发生,了解他们惯用的逃债方法,对于出借人来说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逃债手段。 首先是金蝉脱壳法。这指的是借钱人通过转移资产来逃避债务。比如,他们可能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亲朋好友,或者直接过户到他人名下。表面上看,借钱人已经没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实际上这些财产只是换了个‘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其次是隐匿行踪法。借钱人故意躲起来,让出借人找不到自己。他们可能会更换手机号码、搬离原来的居住地址,切断与出借人的一切联系。出借人即使想起诉他们,在送达法律文书等程序上也会遇到很大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但这无疑会延长诉讼的时间和成本。 再者是虚假破产法。一些借钱人会通过虚构债务、虚报资产等手段,制造企业或个人破产的假象,企图以此来逃避债务。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还有拖延战术法。借钱人会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时间,比如声称自己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还钱。他们会不断地承诺还款日期,但每次都不兑现,消磨出借人的耐心和精力。对于这种情况,出借人要及时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是抵赖不认法。有些借钱人会否认借款事实,不承认自己借过钱。如果出借人没有充分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就会陷入被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所以,在借款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 总之,出借人在面对借钱人逃债的情况时,要保持警惕,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借款前也应该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尽量降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