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是先进行重整还是先进行清算?


在公司破产的情形下,重整和清算的选择并非简单地遵循固定的先后顺序,而是要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由不同主体依据法律规定来决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重整和清算的概念。重整是指不对无偿付能力债务人的财产立即进行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而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当公司出现破产原因时,债务人可以自主选择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也就是说,重整和清算并没有绝对的先后顺序。 如果公司虽然面临困境,但仍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例如公司拥有核心技术、良好的市场前景等,那么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都可以优先考虑申请重整。通过重整,公司有可能恢复经营能力,继续存续下去,债权人也有可能获得比清算更多的清偿。 然而,如果公司已经没有继续经营的价值,或者重整已经明显无法实现,那么选择清算程序可能更为合适。清算可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有序处理,公平地清偿债权人的债务,最终使公司合法退出市场。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时先重整还是先清算,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由相关主体依法自主选择。在做出决策前,建议充分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选择最适合公司的破产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