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流程及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公司注销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首先是清算阶段。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然后是注销登记阶段。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所需材料一般有《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单据、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等。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及发票领购本,填写注销申请表等。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通常需要刊登公司注销公告的报纸原件等材料。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需提交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等。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一般要带齐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印鉴卡、支票本等。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所需材料可能包括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要带《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刻章登记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