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实际缴费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注册实际缴费,指的是在公司注册时,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将自己承诺投入公司的资金实际交付到公司账户或完成其他财产转移手续。这种实际出资行为是股东对公司应尽的义务,也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基础。
在2014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要求公司在注册时,股东必须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出资额,并且要经过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但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后,大部分公司实行认缴登记制,不再要求公司设立时股东必须实际缴付出资。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实际缴费就不存在了。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仍然实行实缴登记制。也就是说,这些公司在注册时,股东需要按照规定实际缴纳出资。
对于实行认缴制的公司,虽然股东可以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但这并不代表股东可以不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 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债务纠纷,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即使是认缴制下的公司,股东也应该按照约定及时履行实际缴费义务,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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