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搬迁导致员工自动离职该怎么办?

我们公司最近要搬迁到另一个城市,距离我现在住的地方很远,我没办法跟着去,就打算自动离职。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的权益该怎么保障,比如工资结算、经济补偿这些,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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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搬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搬迁导致员工自动离职的情况下,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处理方式。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自动离职指的是员工在没有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或者没有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就擅自停止工作的行为。而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搬迁只是在本市内较小范围的移动,一般不认为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以此自动离职,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搬迁到市外,或者距离较远、交通不便等,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就可能符合上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若员工因为公司搬迁而自动离职,要看公司是否有提前与员工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公司没有与员工协商,也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来解决员工因搬迁带来的不便,员工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于工资结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无论员工是否自动离职,公司都应当按照规定结算工资。 如果员工与公司就经济补偿、工资结算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员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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