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利用地上的建筑被强拆有赔偿吗?


未利用地上的建筑被强拆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而对于建筑,在我国,合法建筑是指符合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合法审批程序建造的建筑物;违法建筑则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如果未利用地上的建筑是合法建筑,被强拆的话,是应该有赔偿的。合法建筑受法律保护,即使因为公共利益等原因需要拆除,也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给予合理的补偿。比如,因政府征收等原因要拆除合法建筑,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然而,如果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一般情况下强拆是没有赔偿的。因为违法建筑本身就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有权依法进行拆除。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便建筑是违法的,在强拆过程中行政机关如果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况,比如未履行法定的催告、公告等程序就进行强拆,导致当事人遭受额外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就这部分额外损失要求赔偿。 所以,判断未利用地上的建筑被强拆是否有赔偿,关键在于该建筑是否合法,以及强拆程序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