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电瓶车看手机然后被撞了该如何赔偿?


在这种开电瓶车看手机然后被撞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来确定。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赔偿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开电瓶车看手机被撞的情形中,开电瓶车看手机这种行为违反了安全驾驶的原则,属于有过错的行为。交警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如果对方车辆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比如超速、闯红灯等,那么双方可能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的责任比例会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等证据来确定。 如果确定了事故责任,赔偿范围一般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赔偿通常是指电瓶车的维修费用或者无法修复时的重置费用。 赔偿流程一般是先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是双方都有责任,各自的保险公司会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则由责任方自行承担。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申请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