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单位工伤死人该怎么赔偿?
我在重工单位上班,最近单位发生了一起工伤致死事故。死者家属要求赔偿,可单位和家属对于赔偿金额和方式有分歧。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重工单位工伤死人到底该怎么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和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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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重工单位发生工伤致人死亡的情况时,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如下: 其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死者的丧葬事宜开销。 其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例如,职工生前月工资为6000元,其配偶每月可领取的抚恤金就是6000×40% = 2400元。 其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假设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万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0000×20 = 800000元。这是对死者家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在处理这类赔偿问题时,建议相关人员及时与用人单位、社保部门沟通,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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