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骨折赔偿18000不够怎么办?
我开车撞人导致对方骨折,一开始给了18000块赔偿费,但现在对方说费用不够,还需要更多赔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是必须得接着赔吗?要怎么确定赔偿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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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骨折后,若18000元赔偿不够,我们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后续赔偿问题。首先,赔偿责任的判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指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当交强险的赔偿额度不足以覆盖受害者的全部损失时,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商业险,那么商业险将接着进行赔偿。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和金额会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但要是没有投保商业险,或者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那么剩下的赔偿责任就需要由侵权人,也就是肇事司机来承担。 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一般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该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额通常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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