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买交强险,出了事故负全责该怎么赔偿?
我车就买了交强险,结果出了事故,交警认定我是全责。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赔偿,是全部由交强险赔吗?赔偿的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呢?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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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主只购买了交强险,在事故中负全责时,赔偿问题需依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在被保险人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目前为18万元。这主要用于赔偿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等情况所产生的费用,像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是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涵盖了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与医疗救治相关的费用。 三是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用于赔偿事故造成的受害人财产的直接损失,比如车辆维修费用、物品损坏赔偿等。 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就需要由负全责的车主自己承担。例如,事故导致对方车辆维修费用为5000元,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仅2000元,那么剩下的3000元就由车主个人支付。所以,在只购买交强险的情况下发生全责事故,车主可能面临较大的经济赔偿压力。为了降低风险,建议车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购买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等,来增加保障范围和赔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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