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闯红灯的电动车是否需要赔偿?
我开车正常行驶,有个电动车闯红灯,结果我没刹住车把他撞死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对他进行赔偿啊?我自己也是正常行驶,又不是我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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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撞死闯红灯电动车的情形下,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确定赔偿责任的基础。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简单来说,如果一方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那可能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就根据过错程度划分不同比例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经过交警认定,电动车闯红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机动车一方无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民事赔偿责任,这部分赔偿通常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如果机动车一方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超速、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等,那么就要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机动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主要、同等或次要赔偿责任。总之,具体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要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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