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在拆迁过程中能否得到补偿?
我家在农村有块宅基地,上面建了房屋还有一些附属设施。现在村里要搞拆迁,我不太清楚这些房屋和附属设施能不能得到补偿,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样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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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通常是能够得到补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 首先,从法律原理上来说,房屋是您个人的合法财产,附属设施也是基于房屋建设或者日常生活所需而搭建的,同样属于您的合法权益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里的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就涵盖了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则包括了房屋的附属设施。 对于房屋的补偿,一般会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成新度等因素,采用重新评估定价、产权置换等方式进行。重新评估定价是指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的价格给予补偿。产权置换则是给予被拆迁人新的房屋,置换的面积和条件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来确定。 附属设施的补偿,会根据附属设施的种类、用途、市场价值等进行确定。例如,院子里的水井、围墙、猪舍等附属设施,都会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不过,各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要以当地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为准。在拆迁过程中,您有权要求拆迁方提供详细的补偿方案,并对补偿的依据和计算方式进行说明。如果您对补偿有异议,可以通过与拆迁方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只要您的房屋和附属设施是合法建设的,在拆迁时就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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