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合同,辞职有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赔偿,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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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劳动者很可能获得相应赔偿。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从你入职超过一个月还没和你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就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拿十一个月。举个例子,你每月工资5000元,公司4个月没和你签合同,除去本来的工资,公司还得再付你15000元。 其次,如果因为公司不签合同等违法行为,你主动辞职,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你工作了一年半,公司就要支付你一个半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不过,你得有能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有了这些证据,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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