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金额是多少?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数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没有固定标准。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简单来说,就是治疗因为这次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花费,要有医院的票据。 误工费方面,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也就是因为这个医疗事故耽误工作少挣的钱。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比如当地机关人员出差一天补助多少钱,就按这个标准给。 陪护费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就是请人照顾患者的费用。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不同的三级医疗事故等级对应不同伤残等级和赔偿指数,三级甲等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三级乙等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三级丙等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三级丁等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三级戊等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例如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计算公式就是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50% 。 残疾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具体赔偿数额还会受地区差异、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等因素影响。在实际操作中,通常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确定最终赔偿金额。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