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婆出轨精神赔偿费一般是多少?

我发现老婆出轨了,心里特别难受,打算和她离婚并要求精神赔偿。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精神赔偿费大概会是多少?是有固定标准,还是会根据不同情况来定呢?想了解具体的判定依据和大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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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里,并没有明确规定老婆出轨时精神赔偿费的具体数额 ,需要根据多种因素来综合确定。 首先,法律赋予了无过错方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老婆出轨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这种严重程度,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是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这里面就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指出,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偶尔出轨,情节相对较轻,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伤害较小,赔偿数额可能在几千元到几万元;要是出轨行为情节恶劣,比如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重婚等,给无过错方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对其名誉、生活等多方面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出轨方经济状况较好,而受理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较高等,这种情况下赔偿数额可能会达到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 。但这些都只是大致范围,具体的赔偿金额最终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裁定。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与他人登记结婚)和事实上的重婚(虽未登记,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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