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被鉴定为六级工伤。现在不知道能获得多少赔偿,也不清楚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想了解一下六级工伤赔偿都包含哪些项目,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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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级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工伤赔偿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六级工伤赔偿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工伤赔偿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对因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的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伤残津贴也是六级工伤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劳动者因工伤无法正常工作,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后,为保障其基本生活而发放的长期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可能会相对较高。 在申请六级工伤赔偿时,劳动者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是确定赔偿的前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它是确定伤残等级和赔偿标准的关键环节。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总之,六级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和环节,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赔偿,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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