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撞伤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出门的时候被车撞伤了,现在想了解一下赔偿的事情。不知道赔偿是怎么算的,有哪些项目可以要求赔偿,具体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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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被撞伤后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确定。赔偿项目通常包含以下几类: 首先是医疗费。这指的是为了治疗因撞伤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其次是误工费。如果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依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再者是护理费。如果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就是护理费。按照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另外还有交通费。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就是交通费。根据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除此之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赔偿标准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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