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子把人撞伤了该如何赔偿?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把人撞伤了,现在对方要求赔偿。我不太清楚赔偿的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也不知道具体要赔偿哪些方面。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么进行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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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车子把人撞伤后,赔偿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首先,赔偿的前提是确定事故责任,这一般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的划分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几种。 在赔偿顺序上,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车主购买的保险,其目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比如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等。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就看肇事车辆是否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会在其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例如,车主购买了50万的商业三者险,在交强险赔偿后,若还有剩余的赔偿金额,只要在50万的范围内,保险公司会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若商业险也不足以赔偿,那么剩余的部分就由侵权人,也就是肇事司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方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都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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