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标准,其实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不同损害情况来确定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赔偿的项目,主要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大部分。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如果受害人受伤,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就是受害人在医院治疗所花费的费用,以实际的票据为准。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不能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是指受害人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了,除了上述的赔偿项目外,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物品等直接损失。对于车辆的维修费用,以实际维修发票为准;如果车辆无法修复,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这些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各项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做了详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