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理赔时病人出院需全休,会有工资和生活费赔偿吗?


在交强险理赔中,病人出院需全休时,工资和生活费赔偿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关于工资赔偿,其实在法律上对应的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如果病人出院全休期间确实存在误工损失,那么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是可以获得工资赔偿即误工费赔偿的。 其次,关于生活费赔偿。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并没有“生活费”这样一个确切的法律赔偿项目,但与之相关的可能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而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如果医生在出院医嘱中有加强营养等相关建议,受害人是可以主张营养费赔偿的。但通常这些费用是针对住院期间或者根据具体医嘱情况,一般不是简单意义上宽泛的“生活费”。一般来说,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这些费用也会在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内得到赔偿。 不过,交强险是有责任限额的。在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损失以及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来综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