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方法?
我正在处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担心某些关键证据可能会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比如一份重要的书面文件,对方可能会销毁。我想了解一下,申请证据保全要满足什么条件,具体有哪些方法可以进行证据保全呢?
展开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证据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也就是说,必须存在证据可能灭失(如证人因年老、疾病可能死亡,物证可能腐烂、变质等)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如证人即将出国定居等)的情况。 证据保全的方法有多种。对于证人证言,通常可以采用询问证人、制作笔录、录音、录像等方法。这样能把证人所说的内容固定下来,方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使用。对于书证,可以采取拍照、复制等方式。比如一份合同,通过拍照或者复印的形式保存下来,使其内容能够被完整记录。对于物证,能够移动的可以提取原物进行保存;不能移动的或者移动后会影响其证明力的,可进行勘验、绘图、拍照、录像、制作模型等。比如大型的机器设备,无法直接提取,就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来记录其外观、性能等情况。另外,对于视听资料等电子证据,要及时进行封存、复制、鉴定等操作,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