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我打算买套预售商品房,可又担心开发商不正规,房子最后出问题。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商品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进行预售呢?我好心里有个底,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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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指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我国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设定了严格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因为土地使用权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基础,只有开发商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后续的开发建设。如果开发商没有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可能会面临土地被收回等风险,进而影响购房者的权益。 二是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它规定了建筑物的位置、性质、规模、高度等内容,确保建设工程符合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布局。没有该许可证,建设工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三是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一条件是为了防止开发商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盲目进行预售,保证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并按时交付。如果投入资金不足,可能会导致工程烂尾,购房者不仅无法按时入住,还可能面临资金损失。 四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是商品房预售的关键条件,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开发商才能合法地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证明,以确保自己的购房行为合法有效。 总之,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要仔细核实开发商是否具备上述条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开发商不具备预售条件而进行预售,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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