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解散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法定解散公司的条件在我国《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这就好比我们在做一件事之前就约定好了什么时候结束,如果时间到了或者出现了约定好要结束的情况,那么公司就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进行解散。例如,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当这20年期满,公司就可以依法解散。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这种情况是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之一。 其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重大决策通常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当股东们经过商议,认为公司继续经营下去没有意义或者存在其他问题,通过法定的表决程序,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公司就可以解散。比如,公司连续多年亏损,股东们一致认为无法再继续经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第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况。如果公司被其他公司合并,那么原公司就会解散;或者公司分立为几个新的公司,原公司也会随之解散。这在《公司法》中也是被认可的公司解散条件。 第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当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比如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环保规定等,相关部门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其关闭,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必须解散。例如,公司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就要进行解散清算。 最后,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比如公司股东之间矛盾激化,长期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陷入僵局,无法正常经营,符合条件的股东就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