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最近打算打官司,听说可以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但不知道具体要满足啥条件。我担心如果条件不满足,申请了也白搭。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得具备哪些条件呢?
展开 view-more
  • #财产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为了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需要存在具体的给付之诉。这意味着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给付一定的财物,比如金钱、物品等,或者履行一定的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确认之诉或者变更之诉,是不能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例如,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这就属于确认之诉,不能申请财产保全;而如果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这就是给付之诉,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其次,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这里的“当事人一方的行为”,通常是指被告可能将其财产转移、隐匿、变卖、毁损等,以逃避将来的债务履行。“其他原因”则包括财产的自然损耗、市场价格波动等。比如,被告得知原告起诉后,准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他人,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原告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再次,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制度,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申请人败诉,或者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了损失,申请人需要用担保财产来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具体的担保金额和方式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最后,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一般来说,应当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提出申请。如果在起诉前就发现被告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诉前财产保全有更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要求,且申请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