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市进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想在烟台开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太清楚备案核准都有啥条件。担心要是不满足条件就盲目去办,会浪费时间和精力。想具体了解一下,在烟台做这个备案核准,到底要符合什么样的要求,希望能有个详细准确的解答。
展开


在烟台市进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有一系列条件需要满足。 首先,要明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通俗来讲类似“ICP备案” ,也就是常说的“域名备案” 。 从法规依据来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这就奠定了备案的法律基础。 具体的条件方面,经营者需为依法设立的公司。这是为了确保经营主体具有合法的资格和承担责任的能力。 备案信息要保证真实准确,一旦发生变化需及时进行变更。因为真实准确的信息有助于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信息变更及时处理也能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向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提交相关网站备案信息及真实性核验材料。这样做能保证接入服务提供者对网站情况有准确了解,保障网络服务的规范和安全。 若涉及前置审批和专项审批,应在取得前置审批部门或专项审批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提供相关内容信息。这是因为一些特殊领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经过特定部门的审核批准,以确保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和要求。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接受监管是保证互联网信息服务合法、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 当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自然人时,网站名称中不得含有 “中国”“中央”“国家”“中华”“人大”“人民”等具有显著政治特征的词汇。这是为了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对其备案域名下所属各级域名建立的子网站或网页承担管理责任,以确保整个网站体系的规范运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