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转户配偶随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打算通过居转户的方式落户,想让配偶随迁,但是不清楚居转户配偶随迁得符合啥条件。有没有了解这方面的朋友能给我说说,这个随迁条件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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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转户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请本市常住户口,而配偶随迁则是指符合条件的配偶可以跟随申请居转户的一方一同获得本市常住户口。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居转户配偶随迁的条件。 首先,对于一般情况,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及相关户籍政策规定,居转户人员的配偶如果想要随迁,需要满足一些基本要求。申请人需要已经满足居转户的条件并成功申请落户,而其配偶需在本市有稳定的工作和合法稳定的住所。这里所说的稳定工作,通常是指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合法稳定住所可以是自有住房,也可以是租赁的符合规定的住房。 其次,如果申请人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其配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可随迁。在这种情况下,配偶只要在本市有工作,即便没有达到一定的社保和个税缴纳年限等常规要求,也可能符合随迁条件。因为这类申请人对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所以政策上对于其配偶随迁给予了一定的倾斜。 另外,随迁配偶还需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基本条件。计划生育政策要求配偶在生育方面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则是为了保障本市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总之,居转户配偶随迁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只有全部满足相关条件,配偶才能顺利随迁获得本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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