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我爷爷去世了,我爸爸先于爷爷离世。我听说我有代位继承权,但不太清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这个权利。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到底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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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先,被代位继承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唯一原因。如果被代位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去世,那就不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而是转继承。其次,先死亡的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再次,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也就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另外,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果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的,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后,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也就是说,只有在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才会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如果是遗嘱继承,就不发生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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