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为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我想帮别人进行诉讼,但是不太清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我和对方有点亲戚关系,对方现在因为一些事情没办法亲自去处理诉讼,所以想让我帮忙。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代为诉讼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会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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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代为诉讼,简单来讲就是一个人代替另一个人去进行法律诉讼。在我国法律体系里,它主要分为法定代理诉讼和委托代理诉讼,这两种代理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不一样的。 法定代理诉讼,主要是针对那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比如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这意味着法定代理诉讼的成立条件就是代理人必须是被代理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基于法律规定的监护关系,自然而然地获得了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的权利,不需要被监护人的另外授权。 委托代理诉讼则适用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并且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也就是说,委托代理诉讼成立,一是代理人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二是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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