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条件、流程以及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而是在外面等待案件的处理,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就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独立适用附加刑意味着不判处主刑,仅适用附加刑。 其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社会危险性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再实施犯罪、干扰证人、毁灭证据等可能性。 然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 最后,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样能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超期羁押。 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第二步是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第三步是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取保候审的时间规定方面,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满足条件下,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在外面等待案件处理,但需遵守规定。 社会危险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再实施犯罪、干扰证人、毁灭证据等危害社会秩序或司法程序的可能性。 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等待案件处理的时间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