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会有什么后果?

我前段时间可能因为一些行为被怀疑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了,现在心里特别慌。我也不太清楚自己的行为到底有没有达到这个程度,就想了解下如果真的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呢?是罚款、拘留,还是更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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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扰乱公共秩序,指的是故意在公共场所闹事,破坏正常的生活、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等秩序的行为。这种行为影响到了大家共同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的正常运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根据该法第二十三条,如果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或者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要是情节更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就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处理了。例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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