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重复交医保会有什么后果?
我在老家交了医保,到外地工作后单位又给交了医保,现在两边都有医保。我想知道这样重复交医保会有啥后果,会不会有不好的影响,以后报销这些会不会出问题,所以来问问了解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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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两地重复交医保的后果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医保的基本概念。医保,即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也就是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 重复缴纳医保是指在两个不同的统筹地区同时参加了医疗保险。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很多人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到外地工作后单位又为其缴纳了职工医保。 从报销层面来看,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遵循“费用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通过医保报销获得的补偿总额不能超过其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虽然没有明确禁止重复参保,但明确规定了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医保报销的补偿性质。所以,即使在两地重复交了医保,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也只能选择在一处进行报销,不能重复报销。 从资金利用角度来说,重复缴纳医保会造成资金的浪费。参保人缴纳两份医保费用,但并不能获得两份报销待遇,多余的缴费相当于白花了。而且,长期来看,这也不利于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此外,对于已经重复缴纳的医保,参保人可以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样可以将多地的医保缴费年限合并,避免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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