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别人身份证领取国家赔偿会有什么后果?
我因为一些原因,冒用了别人的身份证去领取国家赔偿,钱已经领到手了。现在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这种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也不清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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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别人身份证领取国家赔偿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多方面的法律后果。 从民事层面来看,这种行为侵犯了被冒用者的姓名权等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被冒用者有权要求冒用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从刑事层面来讲,冒用他人身份证领取国家赔偿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国家赔偿款属于公共财产,冒用他人身份证骗取国家赔偿款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司法机关会根据骗取的金额以及具体情节来定罪量刑。 此外,冒用他人身份证本身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总之,冒用别人身份证领取国家赔偿是不可取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将面临民事赔偿、刑事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等多方面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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