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会怎样?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别人的车,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走了。现在特别担心这种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会有啥后果,也想了解下法律里说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心里特别没底,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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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交通肇事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会面临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交通肇事逃逸,它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出了事故,为了不承担责任就跑掉了。而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是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从刑事处罚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相比普通的交通肇事犯罪,量刑是更重的。 在民事赔偿方面,肇事逃逸者通常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因为逃逸行为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根据相关法律原则,逃逸方会被推定为承担全部责任,需要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如果导致受害人死亡)等。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这样才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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