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抚养费传票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当您收到法院关于抚养费的传票却不去时,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从诉讼程序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如果您是被告,您不去参加庭审,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也就是说,法院会在您不在场的情况下,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其次,从判决结果的影响方面来说。因为您没有到庭为自己进行陈述、举证和辩论,法院只能根据对方提供的材料来认定事实。这样一来,可能会导致判决结果对您不利。比如,对方可能夸大了抚养费的需求金额,而您由于未到庭,无法提供反驳的证据和理由,法院就可能按照对方主张的金额来判决您支付抚养费。 最后,关于判决的执行。如果法院作出了对您不利的判决,而您又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您的存款,扣留、提取您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您的财产等措施来让您支付抚养费。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如果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将会对您的信用记录产生严重影响,限制您在很多方面的行为,比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所以,收到法院关于抚养费的传票后,建议您积极应对,按时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