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参与偷东西但分了钱会怎样处理?

我没去偷东西,但是朋友偷完东西后给我分了钱。我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我会不会被当成小偷一起处罚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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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罪
  • #共同犯罪
  • #不当得利
  • #掩饰犯罪所得
  • #法律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没参与偷东西但分了钱这种情况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盗窃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如果在他人实施盗窃行为之前,你和盗窃者有通谋,商量好了由对方去偷,偷来后你负责分钱等事宜,那么即便你没有直接参与盗窃的实施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你也会被认定为盗窃罪的共犯,要按照盗窃罪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为这种通谋行为表明你们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并且对犯罪结果有共同的期待和利益关联。 例如,张三和李四商量好,张三去偷东西,李四负责在外面望风并事后帮忙销赃分钱。这种情况下,李四虽然没有直接入室盗窃,但他和张三构成了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要是你事先并不知晓对方去实施盗窃行为,在对方偷完东西后,只是单纯地接受了对方分给你的钱,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盗窃罪的共犯。不过,你接受这些钱的行为可能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也就是说,你需要把分来的钱返还给受害人。 但如果司法机关能够证明你在接受钱的时候,已经知道这些钱是盗窃所得,却仍然接受,那么你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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