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包括利息?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包括利息,这是很多建筑工程领域人士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规定和实际应用角度来详细探讨。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简单来说,就是在建设工程竣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承包人对于发包人欠付的工程款,在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中,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这一权利主要是为了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付出劳动和资金后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条规定,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建设工程价款包括直接费用以及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间接费用。 而对于利息,该解释并没有明确将其列入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从司法实践来看,利息通常被认为是工程款的法定孳息。虽然孳息一般会跟随主权利,但在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里,考虑到优先受偿权设立的初衷主要是保障承包人对实际投入到建设工程中的资金和劳动成本的回收,所以大部分法院倾向于认为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不包括利息。 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也属于优先受偿的范围,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主张利息的优先受偿权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承包人想要确保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就应该对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是否涵盖利息等内容,做出明确的约定。这样在出现纠纷时,才能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包括利息,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承包人在遇到工程款拖欠问题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