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诉讼律师事务所如何收费?


工程款诉讼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较为复杂,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首先要明确,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方式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工程款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在实际收费中,有多种常见方式。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工程合同纠纷律师费基准收费标准一般为5000元 - 30000元/件 ,不过这个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上浮。 若涉及财产关系,则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具体来说,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通常为8% - 10% ,但收费额要是不足5000元的话,每件按5000元收费起,最高不能超过30000元;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 - 9%;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 - 8%;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 - 6% ;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 - 5% ;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2% - 4% ;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 - 3%。 此外,律师收费还有按件收费、计时收费以及风险代理等方式。风险代理又分全风险代理等情况,比如有的是按实际执行到位的款项的一定比例来收费,像按执行到位款项的10 - 15%来收费。而且,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这部分是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的。要是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要是需要变更费用概算,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总之,在聘请律师时,一定要和律师事务所就收费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具体事项,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