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有着明确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建设单位需要确保已经确定了施工企业,并且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情况。同时,要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此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接下来是申请阶段。建设单位需要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比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合同、质量监督手续等。 然后是主管部门受理与审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方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如果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总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以保障建设工程的合法合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