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有哪些流程?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流程是一个较为复杂且严谨的过程,它涉及多个环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招标阶段。招标人需要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主要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招标信息,任何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都可以参与投标;邀请招标则是招标人向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接着,招标人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之后,招标人会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以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 然后是投标阶段。有意向的投标人需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还需要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如果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接下来是开标、评标和定标阶段。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最后,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最后是签订合同阶段。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