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一千元算犯法吗?
我不小心挪用了公款一千元,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行为算不算犯法。我不是故意的,就是当时手头有点紧就先用了。现在很担心会面临法律后果,想知道在法律上,挪用这一千元公款到底有没有触犯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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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关于挪用公款一千元是否犯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一千元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入罪标准。如果这一千元不是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虽然超过三个月未还,但未达到五万元的标准,通常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就被允许,挪用公款本身是违反财经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可能会根据内部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如果挪用公款一千元用于非法活动,虽然未达到三万元的入罪标准,但这种行为也是严重违法的,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无论数额多少,挪用公款的款项都应当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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