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在我国,消费者享有广泛的权益,这些权益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保护。 首先是安全保障权。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例如,购买到的食品不能存在变质、有害添加剂等问题,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其次是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比如,商家销售的电子产品,应如实告知其性能、配置、使用方法等信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再者是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例如,在商场购物时,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不同品牌、不同款式的商品,商家不能强制消费者购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赋予了消费者这一权利。 然后是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比如,商家不能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否则就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所规定的内容。 此外,消费者还享有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例如,购买的家电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发生爆炸,导致消费者人身受伤和财产损失,消费者就可以依法要求商家进行赔偿,这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同时,消费者还有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通过团结起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体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中。 获得知识权也是消费者的重要权益之一。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比如,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保养知识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商家不能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能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的内容。 最后是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所赋予的权利。 总之,消费者的这些权益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