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转庭是什么情况?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最近听说我的案子要转庭,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是我的案子出问题了吗?转庭之后会有什么影响?会不会对判决结果不利?我想了解一下离婚案件转庭到底是什么情况。
展开


离婚案件转庭,通俗来讲,就是原本由某个法庭来审理的离婚案子,因为一些原因要转移到另一个法庭去审理。 从法律规定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转庭主要涉及到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这两种情形。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上级法院认为这个离婚案件由下级法院审理更合适,就可以将管辖权转移给下级法院;反之,如果下级法院认为该离婚案件复杂、重大,自己审理有困难,也可以报请上级法院,经同意后将案件管辖权转移给上级法院。 移送管辖则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离婚案件里,可能会因为被告住所地变更等原因,导致原本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了管辖权,这时就需要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比如,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户口迁移到了另一个地方,而离婚案件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那么受理案件的法院就可能会将案件转庭到被告新住所地的法院。 对于当事人来说,转庭并不意味着案件本身有问题,也不一定会对判决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只是在程序上会有一些变化,可能会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等情况。当事人需要按照新法庭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参加诉讼活动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