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怎样的?
我写了一本书,想要了解自己对这本书的著作权以及著作财产权能受到法律保护多久。毕竟这涉及到我未来对这本书权益的行使,比如授权出版、改编等。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方面的保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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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它们的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对于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这几项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也就是说,作者对作品的署名、修改以及作品完整性保护的权利是永久的,无论经过多长时间,这些权利都归作者所有,其他人不能随意侵犯。例如,鲁迅的作品,即使已经过去了很久,他的署名权依然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能将其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 而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则是有规定的。对于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比如一位作家在2020年去世,那么他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就到2070年的12月31日。 对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也是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例如一家公司创作了一部作品,创作完成于2010年,如果在2060年还未发表,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此外,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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