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简单来说,就是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电信等技术手段,编造虚假信息,对他人实施欺骗,从而骗取钱财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也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网络电信诈骗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违法犯罪为由,要求被害人将资金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进行核查;还有以中奖为由,要求被害人先缴纳手续费、保证金等费用才能领取奖金;另外,利用网络交友平台,以恋爱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例也不少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除了诈骗的金额,还会考虑犯罪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等。如果犯罪嫌疑人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即使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也应当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了解这些法律知识,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识别网络电信诈骗,提高防范意识。一旦遭遇诈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尽可能提供详细的线索,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及时侦破案件,挽回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