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去法院起诉费用是多少?


离婚法院起诉费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首先来说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解释一下,假如夫妻双方离婚,没有什么财产需要分割,或者财产分割的总额在20万元以内,那么去法院起诉离婚,只需要缴纳50元到300元的案件受理费。而具体缴纳的金额,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这个范围内确定。但要是财产分割总额超过了20万元,比如财产总额是50万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就是30万元,这30万元需要按照0.5%来另行交纳费用,也就是30万×0.5% = 1500元,再加上基础的50元到300元,总共的案件受理费就是1550元到1800元之间。 其次是其他费用。除了案件受理费,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财产保全、鉴定等,还会产生相应的费用。财产保全费是指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为了防止另一方转移、隐匿财产,向法院申请对财产进行保全所需要缴纳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鉴定费则是在涉及到一些需要专业鉴定的情况,比如亲子鉴定等,由当事人承担相关的鉴定费用。 另外,还有可能存在律师费用。如果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需要向律师支付一定的报酬。律师收费的方式和标准各不相同,有的是按照固定金额收费,有的是按照财产标的的一定比例收费,具体费用需要和律师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