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需要多少费用?
我最近有个纠纷打算打官司,但是不太清楚打官司具体要花多少钱。想知道费用是怎么算的,是跟案件类型有关,还是跟涉及的金额有关呢?希望了解一下打官司大概的费用情况,好做个预算。
展开


打官司的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案件受理费是最常见的一项费用,它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对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非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则有不同的标准。比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费也是打官司可能会产生的费用。比如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一定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此外,还有执行申请费等其他申请费的规定,具体也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有明确说明。 除了上述法定的费用外,当事人可能还会产生一些其他费用,比如聘请律师的费用,这要根据律师的收费标准和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律师的收费差异可能较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