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城把户口转到农村老公家是否属于投靠?
我原本是县城户口,结婚后想把户口转到农村老公家。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不是算投靠,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不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这种户口迁移方式有什么要求和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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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户籍管理规定中,从县城把户口转到农村老公家通常属于夫妻投靠落户的情形。夫妻投靠落户是指夫妻双方中一方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行为,它是一种常见的户籍迁移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而夫妻投靠落户就是符合规定的一种合法迁移途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将县城户口转到农村老公家这种夫妻投靠落户可能会受到一些条件限制。因为农村地区可能存在土地权益、集体福利等问题,所以部分农村地区对于户口迁入会有额外的规定。比如,有的地方要求被投靠方(农村一方)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且该住所是落户的地址;有的地方还需要经过村集体组织的同意,因为村集体组织要考虑新迁入人员对集体资源的影响等因素。 如果要办理这种户口迁移,首先需要向迁入地(农村老公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和所需材料。一般来说,需要准备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基本材料,以及可能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然后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指引,完成迁出和迁入的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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